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指出,「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復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今年4月,夏宝龙主任指出:「现在香港社会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乱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础尚需巩固。大家需要时刻警惕街头暴力捲土重来、警惕『软对抗』暗中作乱、警惕海外乱港活动倒灌香港,特別是一些反中乱港活动打着所谓人权、自由、民主、民生的幌子,极具迷惑性,切不可掉以轻心。」
修例风波引发香港连串大规模暴乱,幸而中央及时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香港实现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然而,这场港版「颜色革命」已成为抹不去的「伤疤」,更是头上长鸣的警钟,时刻警醒我们防范外力通过干预香港事务危害国家安全。
警惕间谍渗透和「软对抗」
为了妨碍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美国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遏制中国,间谍渗透便是一招。为此,建议特区政府将「间谍罪」纳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范畴,并尽快完成立法,筑牢维护国安防缐。
煽动分裂亦是美国的一贯手段。回望港版「颜色革命」,年轻人被利用作反中的政治工具。美国黑手的套路,就是藉所谓「自由民主」之名,行分裂、颠覆之实;一边操盘动乱,一边透过抹黑和制裁动摇管治,「颜色革命」伎俩早已臭名远播。
也看看国安法实施后的情况。不少反中乱港分子锒铛入狱,反中乱港势力转为「地下化」,不敢明目张胆,但还会伺机而动,「硬对抗」减少了,「软对抗」却不时出现。常见的「软对抗」手段是以各种名义伪装,在社交媒体散播各种反中乱港文宣,继续误导不明就裏的市民,特別是向年轻人播下仇恨政府的种子。这既是「软对抗」暗中作乱,亦是海外乱港活动倒灌香港的惯用伎俩。一些窜逃海外的乱港头目继续兴风作浪,还在不断抹黑国家、唱衰香港。
无论是替反中乱港头目张目,还是藉涉港等问题干预中国内政,美国的图谋都是阻挠中国实现完全统一;无论是「硬对抗」抑或「软对抗」,目的都是遏制中国发展和妨碍中华民族伟大復兴。因此,我们不能放松,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并深刻总结回归以来各种冲击国安的事件,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高司法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不让反中乱港势力有可乘之机、可逃之隙。
香港国安法清晰界定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即「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当中,「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与二十三条列明的七罪类中其中两类类同,但另外几罪类包括「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別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以及「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繫」,则未涵盖在内。
尽快完成二十三条立法
西方在华间谍活动猖獗,在港也必然活跃,有必要对「窃取国家机密」行为定立针对性法例。至于进一步斩断外力黑手与反中乱港势力的勾连,亦有赖从法例上禁止这些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繫。尽快完成二十三条立法,便能与国安法形成合力,对未涵盖的罪行起到管用之效,全方位维护国家安全。
排除内部政治风险亦是重要工作。笔者在立法会多次提出,首长级公务员并无强制要求申报国籍,对政治安全或国家安全都存在一定风险。行政主导下,行政管治高层团队角色重要,政治标准要求应更高,公职人员宣誓安排并不足够。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在行政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至于提高司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则有需要继续加强司法人员对维护国安,以及国旗、国徽、国歌等法律的认识了解,不能因为法律技术原因,作出违背法律、有违法治精神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