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8月27日刊宪,公布《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定于明年2月15日生效。条例实施后,可减少跨境婚姻双方在香港和内地就同一争议再提起诉讼的需要。
律政司表示,条例旨在于香港实施《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別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并就登记内地婚姻或家庭案件判决中的指明命令、承认内地离婚证、申请香港婚姻或家庭案件判决的经核证文本和发出相关证明书,在香港订明相关机制。
律政司指,条例实施后,可减少当事人在香港和内地就同一争议再提起诉讼的需要,节省时间和费用,缓和双方家庭所受的情绪压力,并为他们的权利带来更佳保障。 内地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司法解释,实施《安排》。
《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规则》、《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将于9月1日提交立法会,按先订立后议程序制订。
(资料来源: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