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委、青委向影视处投诉《壹本便利》侵犯私隐
工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及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会)超过20名代表今日下午前往影视及娱乐事务处请愿,投诉《壹本便利》刊登偷拍更衣照不道德,促请《壹本便利》对受害人作出公开道歉,特区政府与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应对杂志作出严惩,杜绝歪风。
请愿代表高举「女性尊严 不容践踏」、「杂志要自律 尊严需维护」、「教育新一代 传媒要做好」的手举板,呼吁市民罢买今期刊登偷拍更衣照片的《壹本便利》,抗御不良风气入侵社会。代表更将一幅象徵今期《壹本便利》的模型放在地上践踏,以回应该模志肆意践踏女性尊严,抵制不良刊物以免荼毒下一代。
行动发言人林锦仪及陆颂雄表示尊重新闻自由,亦应该维护市民大众的知情权,但绝不应将「偷拍他人更衣」事件混为一谈,因为偷拍更衣行为除对事主造成极大伤害及困扰外,所引伸的不良文化对社会风气更是祸害深远。而该杂志将有关内容图文并茂作大篇幅地刊登,如同将不正当行为合理化,肆意践踏社会的道德界线,令界线愈移愈后。委员会十分担心青少年阅读这些杂志,会被当中错误的个人私隐概念和不良风气所误导,助长偷窥、偷拍之歪风。两个委员会提出下列建议:
1. 从速调查事件,对《壹本便利》涉嫌作出不道德偷拍艺人私隐的行为予以惩处;
2. 传媒机构应加强内部的品质监管,确保所发放的资讯不含任何色情及侵犯私隐的成分;同时传媒应强化业内的「自律机制」,督促其保持应有的作业操守水平,遏止不良风气持续;
3. 传媒为员工提供指引和培训,加强他们的性别意识和道德操守水平;
4. 工商及科技局、影视及娱乐事务处等应简化及加快刊物检订的流程,以减低含不良成份刊物流入社会的影响;
5. 促请法律改革委员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和政府有关部门检讨现行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考虑将「个人资料私隐」的保护范围扩展至对保护「个人私隐」之上,将无理、蓄意侵犯私隐的行为刑事化,以杜绝类似的不当行为再次出现。上述部门亦应检讨法例,赋予执法部门权力,可以直接拘控蓄意透过不同方式侵犯市民个人私隐的人士。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