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委协助51名受欺压的房署屋邨护卫员讨回公道
(2004年12月22日)
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权委)正协助51名屋邨外判护卫员,向承判商争取权益。权委怀疑两间承接房署屋邨护卫服务的公司,在新旧合约交接期间迫使护卫员签署不合理的新合约,对他们作出欺压。权委代表今日联同其中10多名护卫员及立法会议员王国兴,约见房署高层,并获得副房屋署长刘启雄承诺跟进。
代表今午与刘启雄开会,会后权委代表引述刘启雄作出的四点承诺:
1. 外判公司必需根据《雇佣条例》,向所有服务满两年的员工作出赔偿,外判公司日内需交出员工出勤纪录,并向所有离职的员工作出遣散补偿;
2. 房署绝不会承认任何不合理的新合约,该署同时会对这些合约进行深入研究,当证明合约合理后,房署会要求新外判公司聘用原职护卫员;
3. 要求外判公司向员工发还新合约的正本;
4. 外判公司必需将今日参与行动的员工,视作申请有薪事假。
权委於12月17日接到多名受聘於世纪服务公司及正在黄竹坑邨工作的护卫求助,指称现职的世纪服务公司,与接手屋邨护卫工作的安民警卫公司「打龙通」,更怀疑房署纵容这两间承判商,令他们有恃无恐,提出新合约,向员工作出严重剥削。
其实世纪与黄竹坑邨的服务合约将於今年12月31日终结,新合约由安民警卫公司承接。但世纪竟然在今年11月30日当日要求工友们即日签下离职信,不签署便不能安排工作,变相强迫他们签署。
12月3日安民更推出一份无理剥削的新合约,当中大部份条款皆违反《雇佣条例》及八小时工作的规定。安民与世纪的举措,正反映房署监管不力,甚至纵容外判公司欺压员工。员工不满日后需为安民每天工作12小时,遂要求房署介入谈判,但房署官员在谈判桌上的态度非常恶劣,令工友气愤,并向权委求助。
权委、工联属会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与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强烈促请房署,加强监管外判公司,确保外判工不受欺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