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工联谘询服务中心(广州中心)协助下,於广州上班时遇车祸身亡的港人家属,除获得交通意外赔偿外,亦一併获发社保有关工作身亡补偿金,以及双亲赡养费直至终老,是同类赔偿的首次,反映港人在内地工作多一重保障。
30岁而怀有身孕的谭小姐於广州工作,2007年7月2日上班途中被车辆撞毙,酿成一尸两命的惨剧。事故发生後,死者父母向广州中心求助,广州中心立即协助处理遗体,追讨赔偿,并查阅政策法规和法律资料,为谭家争取更合理的赔偿,结果交通赔偿由原来30万元增至60万元。
广州中心助理主任邝乐玲表示,谭小姐在广州办理就业登记,并获内地企业聘用,且在上班途中遇上车祸,可享有2006年10月施行关於贯彻执行《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工亡补偿、父母赡养费等。经广州中心向内地部门跟进,谭家最近已获发丧葬费、工亡补偿共约16万元。谭父及谭母亦获发放每人每月600元赡养费,直至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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